10、chapter 10_高调宠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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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 10

  为什么不打鼓了?

  沈星箩觉得耳膜鼓噪,右手手腕突然剧烈疼了起来。

  她的手是多年旧伤,按理说早就不该疼了。

  可盛和洲一句话,竟然让她起了应激反应。

  沈星箩垂头不敢看盛和洲。

  只是脸上的血色一寸一寸被抽出,一张脸白得比墙壁更甚。

  她静默了几秒,才开口:“打鼓...没什么意思了,我现在喜欢贝斯。”

  盛和洲捏眉心的手顿住。

  他猛然抬眸看着沈星箩,眼里渐渐聚起风暴,脸色冷得吓人,牙关咬得死紧。

  “你再说一遍?”

  沈星箩苍白着脸,不敢说话。

  盛和洲长腿迈动,一步就把她困在怀里,死死盯着她。

  “沈星箩你今天敢再说这句话,我立刻就把你掐死在这里。”

  沈星箩到了舌尖的话立刻吞回去。

  怀里的人身形娇小,却有一颗全世界最硬的心,他心里恨的发狠,低下头狠狠攫住她的唇。

  盛和洲在沈星箩唇上反复研磨,喘息声在她耳边清晰可闻。

  沈星箩闭了闭眼,终于狠下心把他推开。

  “你这样对前女友特别没意思,放过我吧。”

  隔着一道门的走廊上有人推开门的声音,沈星箩低着头不看他。

  盛和洲冷白修长的手抚摸了下唇,唇上温凉,似乎还带着刚刚从她唇上吸过来的热度。

  他面无表情,只是眉心蹙起,“从现在开始,不是前女友,沈星箩,单方面分手不算分手。”

  盛和洲这个人霸道,做了的决定从来不改。

  当年她就知道,所以她从来不跟他正面对刚,可是到了如今,他同不同意又怎么样呢?

  沈星箩没应话,满心疲惫地转身离开。

  她从来就拿盛和洲没办法。

  不管是六年前还是六年后。

  她也知道,当盛和洲听到她不喜欢打鼓之后为什么那么生气。

  当年盛和洲加入乐队之后,他们之间仿佛不需要磨合,一上来就能找到最好的契合点,尤其是盛和洲跟沈星箩。

  少年时代的盛和洲在音乐上就极有天赋,随便给他一段什么旋律他都能写出歌来。

  但是那么长时间,只有沈星箩打的鼓跟他有最高的契合点,所以,盛和洲不止一次说过,沈星箩是他最好的搭档。

  沈星箩一出来就遇见老三。

  老三一喜,“星箩姐,快到咱们了。”

  她沉沉呼出一口气,重打精神,跟着老三去了后台做准备。

  老三欲言又止,眼睛频频看向她,想问又不敢问。

  编导在后台等着他们,他们一来,就迅速安排他们上舞台调音。

  沈星箩的贝斯跟老三的吉他,正式演出前都需要调弦,不然就会走音。

  舞台灯光暗淡,老三站在她左边,但她根本看不见老三在哪。

  只是记住了黄四说的站位。

  她身上挂着贝斯,右手做好准备,手腕还在发疼。

  听着声音,录制厅里观众不少。

  沈星箩一心二用中还能在想,盛和洲是不是坐在外面等着。

  编导在后台等着他们,对讲机里传出总导演的安排:“灯光准备,起。”

  灯光师缓缓推了灯光。

  舞台上开始出现点点亮光。

  鼓声先起,架子鼓的声音堆在节奏上,贝斯声缓缓跟进。

  鼓跟贝斯一起,先给一首歌垫了底,底色定好,吉他推进。

  老三站在麦前,大声说道:“大家好我们是1234乐队。”

  灯光全开。

  沈星箩在舞台上看见了舞台对面坐着的盛和洲,他瘫坐在沙发上,神色烦躁不悦。

  只有在灯光亮了,他看见舞台上的沈星箩才坐直了身体。

  能来这个舞台的都是认识他的,都知道这个小天王历来如此,脸上极难见到什么好脸色,经常连笑容都欠奉。

  沈星箩心里一紧,脸上越发冷静。盛和洲在不在都不能影响她的演出,不然她对不起老三他们。

  久远的记忆里,她记得盛和洲曾经说过,一个乐手的职业素养,只要站上了舞台,就算天塌下来都不能影响演出的成果。

  幸好,她被他教得很好。

  就算盛和洲在舞台对面灼灼看着她,她心里也岿然不动。

  站上了舞台,手里抱着乐器,任风动帆动,都不能让她心动。

  一段前奏结束,老三对着下面观众喊:“今天给大家带来我们的原创歌,暗河。”

  观众掌声雷动。

  灯光又暗了一下。

  沈星箩调整心情。

  鼓声重新再起,贝斯跟进,老三的吉他跟进。

  老三用他沙哑的嗓子站在麦前唱:

  “趟河爬山有草,山峰河川有你。”

  “我路过了你,怕再也见不到你。”

  “哦姑娘,陪我下河,鱼在等你,我也等你。”

  “哦姑娘。”

  老三的乐队是典型的朋克乐队,这个时代玩重金属摇滚的年轻人渐渐少了,反而是朋克跟新浪潮比较受欢迎。

  但内容才是永恒的,内容好任何时代都是能走得出一条路。

  所以老三他们玩的朋克,无论沈星箩喜不喜欢,都充分尊重他们。

  下面的观众跟着老三的歌在嗨,嗨到深处,观众还自发接火车满场乱跑。

  这种情况在音乐节比较常见。

  因为足够嗨。

  沈星箩会心一笑。

  她面前一台摄像机正好推过来拍了她一个特写。

  盛和洲眉心渐渐放开。

  这是他第一次看沈星箩弹贝斯的现场版。

  她是天生适合吃这碗饭的,就算是不打鼓改弹贝斯了,她的节奏感也比其他几个乐手好。

  贝斯跟鼓,本身就是对节奏感要求较高的乐器。

  盛和洲听着,眼睛却一直在追着沈星箩。

  录制厅里灯光闪烁,人群都在关注舞台上的表演,没几个人能看见他的视线。

  他身边的乔南河发现了。

  乔南河顺着盛和洲视线往台上看,发现他一直在看着舞台上的女贝斯手。

  乔南河一笑,问他:“怎么,看上人家贝斯手了?”

  盛和洲眼睛没转回来,还在看着舞台,嗓子里却溢出一声轻笑,“她本来就是我的。”

  乔南河瞪大眼睛,终于想起了一段久远的往事。

  “她就是当年你那初恋?”

  盛和洲点头不语。

  乔南河嚯了一声,“这可是新鲜,你这么多年不谈恋爱就为了她?水平确实不错,倒是个好苗子。”

  盛和洲皱眉,“她在我身边才是最好的,这种曲子,没把她真实的水平发挥出一半。”

  乔南河这下可来了兴趣。

  他是专业的音乐制作人,跟盛和洲认识多年,当年盛和洲的第一张专辑就是他做的,要不是这样,按盛和洲的脾气,他们今天根本没机会坐在这说话。

  “她不是跟你分手好几年了?现在你们和好了?”

  乔南河八卦问他。

  他问到了盛和洲痛处,盛和洲唇线抿直,“没有!”

  乔南河毫不客气开了嘲笑,“人都没和好,您搁这说什么?”

  盛和洲心里笃定,嘴上也笃定,“她一定会回来的。”

  乔南河:“您这意思,您还吃定人家非您不可了?”

  盛和洲肯定点头,“当然,我跟她彼此是最适合的,她跟我在一起,才是最利的一把剑,只有我才能把她的才华挖掘出来。”

  他如此肯定,倒让乔南河突生一个疑问,“那你到底是喜欢她,还是单纯喜欢她的才华?”

  这个问题直指中心,盛和洲愣了。

  他张了张嘴,回答不出来。

  半响。

  “始于才华,终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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