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章_暗恋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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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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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比伦真的记不清了么。

  程泊辞会来,是因为收到活动邀请的时候,无意间在后附的入围名单中看到了孟韶的名字。

  倒并非有什么别的想法,只是觉得这么多年没见,这次有机会,似乎的确该去一次。

  她的工作看起来很忙,颁奖典礼快开始的时候才过来。

  起初他没认出那个进门的年轻女人就是她,直到一阵风吹开了她侧脸的头发。

  孟韶的五官没怎么变,但比高中的时候长高了。

  这天她穿了一件象牙色的风衣,里面是颜色更浅的白裙子,柔顺的黑发披在肩上,露出纤巧的下巴和白皙的脖颈,脸部线条也比从前清婉一些,是他后来在电视上见到的样子。

  见他的视线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身旁外交部的同事也看了过去:“这不电视台的孟韶吗,我爸妈特喜欢她,说这姑娘长得真漂亮,能力也强,你别说啊,我有一次听她的英文采访,觉得来咱这儿当高翻都够用了。

  ”颁奖礼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看到孟韶上台领奖,她像没想到会获奖似的,慢了一拍才站起来,直到握住奖杯的时候,脸上还是留有一丝惊讶的表情,看起来很天真,就像还是好多年前,跟他一起参加模联活动的那个高中女生。

  到这时,程泊辞的情绪还算平稳。

  直到她在台上说暗恋过他。

  孟韶刚讲起的时候,他还不能确定她指的就是自己,但当她说到高考前的见面邀约,说到那本聂鲁达的诗集时,他就知道,不会再有第二个人。

  原来那天她约他,是要表白。

  程泊辞不能说完全没感觉到高中时孟韶对自己的倾慕,但她表现得并不明确,似有若无,一切也都可以用同学关心来解释,所以他会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毕业典礼前一天傍晚她约他去白塔,如果是以前,他收到女生这样的纸条会直接丢掉,但因为看出是她送的,他却忽然想听听她准备同他说什么。

  那天他去了,冒着很大的雨,伞都遮不住,从车上下来走上白塔,全身就已经淋透了。

  而她没来。

  他想或许孟韶是想等雨停再动身,也或许雨势越来越大,她被困在了路上,想告诉他却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总之他在心里给她找了很多理由,也因为有这些理由,他在塔上一直等到了晚上九点钟。

  那天暴雨倾盆,像是要把整个夏天的雨一次性下完,不曾停歇。

  程泊辞没有等到日落,也没有等到孟韶。

  衣服被他的体温烘干又再次打湿,冰凉沉重地贴在身上,远处市区的霓虹灯火透过迷蒙水意星星点点地闪烁,程泊辞一步步走下白塔的时候,心情非常差。

  当晚回去他就发了高烧。

  从小时候回国之后,他平时就一直住在生母江频考上外交部之前跟他爸爸程宏远一起住的房子里,周末会去探望外公,而程宏远大部分时间都跟后来娶的妻子待在新家,那天也不例外。

  空荡荡的别墅里,只有他一个人。

  第二天他带病作为学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致辞,满脑子昏昏沉沉,连自己在说的那些字句是什么意思都不太清楚。

  回到后台,他收到了孟韶让朋友送来的诗集,跟他被程宏远撕掉的那本一模一样。

  明明对他上心,对昨晚的失约却连半句解释都没有,甚至都不亲自来找他。

  他按捺住怒气,接过来一瞥,故意冷冷地问了一句,谁是孟韶。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少年心性实在幼稚。

  按说都是陈年往事,过去这么长时间,原本就算在心头闪现片刻也该付之一哂,转瞬即逝的,可在孟韶轻描淡写地告诉主持人,她不遗憾,她已经记不清了的时候,程泊辞不知怎么,心绪间蓦然泛起了波澜。

  真的记不清了么。

  而后典礼结束,他在大厅碰见她,两人不小心对视,她像看到陌生人一样撤回了目光,经过他旁边的时候,也完全没有打招呼的意思。

  当年那一场大雨在刹那间鲜明起来,连带着让他回忆起了那种衣物带水紧贴皮肤的冷沉触感。

  程泊辞也不明白自己在那一瞬间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举止,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拉住了孟韶的胳膊,叫她孟小姐,问她还认不认识自己,爽约有意思吗。

  她的胳膊很细,隔着宽松的风衣袖子也握得出纤瘦的轮廓。

  看到孟韶眼中的愣怔与讶异,程泊辞的心情一下子安定下来,像被起重机吊到半空的货物又重新落回了地面。

  她的眼神是记得他的。

  至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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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他这个人忘干净。

  工作之后,孟韶经历过很多突发状况,有时采访对象不配合,有时搭档抢话忘词,却从没有哪一次,像现在程泊辞的问话一样,让她觉得这么束手无策。

  几秒钟之后,她调整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不好意思,走得太急,没看到。

  ”顿了顿,又迟疑着问:“所以那次,你去了吗?”她听程泊辞的意思是这样,但又不能确定。

  周围有人望向他们,孟韶试图将胳膊向外扯了扯,程泊辞像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松开了她。

  他没有回答,只是看她纤细的手指还按在胃部,便说:“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然后看着孟韶被包带勒出红痕的指关节,微微抬手向她摊开,要帮她拿。

  孟韶如梦初醒般道:“我自己来就好。

  ”她取了寄存的行李,跟程泊辞走出演播大楼,夜色温柔,风中沁润着缱绻的草木味道。

  他是开车过来的,带她到停车场,按了钥匙开锁。

  车灯闪了闪,程泊辞替孟韶拉开副驾驶的门。

  孟韶坐进去的时候,他身上冷澈的气息擦过了她的脸,她不由得有些恍然。

  他又替她关门,从车头绕到另一侧上来,打火之后,将车子驶出了停车位。

  孟韶的余光无意间落到他放在方向盘的手上。

  手指修长,纯黑的皮套衬得肤色净白,衬衫和西装层叠的袖口露出一小块腕骨的形状。

  他打方向很稳,开车的时候也有分寸,不会骤然加速,也不会急停,从容不迫,好似可以掌控一切。

  “想吃什么。

  ”程泊辞问。

  孟韶说都可以,看了眼他车载屏上显示的时间:“商场是不是都关门了?路边随便找一家吧。

  ”程泊辞“嗯”了声,开了一会儿,就近看到一家开在居民区旁边的砂锅粥,店面还算干净,便把车靠边停了过去。

  居民区的栅栏里面开满了芍药,碗口大的花在昏暗的光线中呈现出偏深的颜色,枝叶扶疏,灿烂盛放。

  走进店门的时候,孟韶听到程泊辞问她做记者是不是很辛苦。

  “还好,应该没有你们辛苦,但是需要一直追着热点跑,忙起来的时候是真忙,有时候收到通知就要马上订机票去采访,然后熬夜出稿子。

  ”她说。

  给程泊辞讲了几段采访的经历,觉得他应该也没那么想听,她便把话题从自己身上转移开,问他毕业之后都在做什么。

  程泊辞答得简单,只说在外交部待了一年之后被外派,现在刚回来不久,之后应该会在领事司工作一段时间。

  他看起来对于分享自己也缺乏兴趣,好在孟韶作为记者,很懂得怎么挑起话题,一边看着菜单点餐,一边又聊到了礼外的同学:“我们高中有好多人都来首都工作了,乔歌你还记不记得,她现在在舞团,前段时间特别火的那个国风舞剧就是她们舞团出的。

  ”程泊辞淡淡地说不记得了。

  孟韶想到什么,心无芥蒂地笑笑:“也是,你不容易记住人。

  ”程泊辞意味不明地从桌子对面看了她一眼。

  孟韶没有问他怎么当年不知道她是谁,现在就能认出来了,还对她没有跟他打招呼反应那么大。

  她已经过了会对这些耿耿于怀的年纪。

  跟程泊辞聊天不是一件会让人觉得尴尬的事情,她说什么他都会回应,只是可能因为对话题不感兴趣,也因为性格本身就偏冷,所以没那么热切而已。

  孟韶并不介意,她清楚自己跟他连熟人都算不上,多年之后能够这样一起聊聊天,吃个便饭,已属难得。

  砂锅粥热气腾腾,她特地嘱咐老板不要加热得太烫,为了端上来就可以吃。

  孟韶是真的饿了,吃饭吃得专心,连程泊辞说了句什么话,她都没听到。

  察觉到他在注视着她,孟韶才反应过来,略微不好意思地抬头道:“你是不是在叫我?”程泊辞点点头,骨节分明的手握着手机,将屏幕侧向她:“能不能给我一个联系方式。

  ”孟韶放下勺子,从包里拿出手机说好啊。

  大概是因为一直攥着勺子,把关节攥得发僵,她点了好几次,才成功地把自己的二维码调出来给他。

  程泊辞发了好友申请过来。

  孟韶通过之后,想了想,把自己的名字打在聊天框里发过去,方便他备注。

  程泊辞低头看着屏幕,突然说:“我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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