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有请先王的大腿骨!_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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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有请先王的大腿骨!

  一听这话,众人先是一愣,旋即哄堂大笑——天无二日,但除了太阳还有月亮;国无二君,除了国王不还有王后吗?

  这事稳了!

  阿卡德也笑了起来,说:“我们不用和蒂维丝兵戎相见,更不必背上叛徒和弑君者的骂名!到时候一个做国王,一个做王后,事情不就妥了?

  格罗温兴奋的说道:“我们以茶代酒,喝一杯吧!”

  阿卡德抬起手来,说:“且慢庆祝!我还没说完。”

  “将军请讲。”

  “此时,这件事情有六七成把我,并不是十拿九稳。”

  众人问道:“怎么才六七成呢?”

  阿卡德将军没说话,而是在默默喝茶。此时布洛泽接话说:“想必是因为蒂维丝公主,那女人可不是省油的灯!公主身上有先民遗风,性情烈如野马,豪气不输男人,李奥瑞克要想娶她,多半要下点功夫了。”

  众人听了都点头称是——蒂维丝这大妞,饭量跟力士一样大,力气不输武将,偏偏还长得美貌过人,脑筋也极好,简直是不给别人活路。若非有李奥瑞克在先,那蒂维丝其实就是人们心目中的“完人”,是具备英雄潜力的人。

  “不是这个原因。”阿卡德这时候却说道,“蒂维丝公主识大体,眼界也高,不会为了一个女王的空壳子作出蠢事,假如我们好好和她谈,事情应该能谈下来的。”

  布洛泽问道:“那为什么说才六七成?”

  阿卡德冷笑,说:“麻烦的是皇宫里那些牛鬼蛇神!这些家伙的利益都和皇室高度捆绑在一起,蒂维丝若是当了女王,他们还能继续兴风作浪,但若是让我们北伐军入了皇宫,哼!别说李奥瑞克,老子就第一个砍了他们脑袋!”阿卡德说着狠狠一拍桌子,凶狠又阴郁的样子,就仿佛一头病狮。众人都是心头一惊,即使是布洛泽,也没见过老将军这样发怒。

  接下来,恐怕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众人纷纷想到。

  ……

  望北城,皇宫,小议政厅——

  小议政厅的名字前面加了个小,就是相对于大议政厅来说的,这里并不是大臣们议政的地方,而是专属于皇族和他们亲信的密谋场所。

  小议政厅设立在“善政塔”的最顶层,没有窗户,墙壁结实,密不透风。四面墙壁上铺着厚厚的壁毯,足以吸收人们发出来的任何声音。脚下的地板则是一整块完整的钢板,钢板上面又铺了一层地毯,避免“隔板有耳”。最后,这个小议政厅还有两扇硕大无比的、如城墙大门一般坚固的大铁门,一旦关上,这屋里就成了个结实的保险箱。

  严密的安保措施让这里是皇城最秘密的地方,同时,一到夏天这里会热的喘不上气,需要一箱一箱的运输冰块来解暑。

  若非特殊场合,蒂维丝绝对不会到这里来开会的。

  此时,蒂维丝和她的亲信们坐在小议政厅,公主殿下一改往日那华而不实的繁复裙装,换了一身利落的劲装。她短衣紧裤,腰带凉鞋,头发也剪短了扎成马尾,若是能在腰间佩一把剑,就有八成像个出征的武士了。

  老爸一死,彻底没人管她了,这个豪放的公主殿下迫不及待的砸碎了之前的种种繁文缛节,首先就是关于自己的穿着打扮,直接就将所有的规矩都废了,她现在可以在任何场合穿任何想穿的衣服,而不是整天套在那个金丝纺织的囚牢之中,忍受着粘乎乎的汗水和挤脚的高跟鞋。

  此时,小议政厅里坐满了当前皇城的权贵,皇族远亲,还有不少公主一派的支持者,比如亲卫骑士们,比如她的戒尺嬷嬷。

  此时,蒂维丝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说:“众位将我叫到这火烧笼子来,是为了何事啊?”她一贯将小议政厅称之为“火烧笼子”,但先前只是先前是私下的,现在则是公开称呼。

  此时,有个灰胡子的老人站了起来,说:“殿下,我们的意图您应该猜到了才对,无非就是为了您继承王位的事情。”

  这人身高180cm,骨架宽大,虽然身上没有多少肌肉了,但看起来仍是很魁梧。然而,与他这魁梧身形不匹配的是,他长了个鹰钩鼻,还有一双狐狸般狡诈的小眼睛,哪怕是笑,也会让人觉得他心怀不轨。

  此人是蒂维丝的表伯,是国王的表兄,名叫“约拿·纳什鲁特”,他纳什鲁特家族现在唯一的长辈。皇城叛乱的时候他恰好在南方群岛一带度假,因此躲过一劫。

  他以臣子之姿对未来的皇室继承人行了一礼,说:“昨日从学士城传来捷报,说是李奥瑞克已经占领了学士城,除了尼古拉斯本人不知所踪外,其他残党都已经清除。至此,叛乱可以说是结束了,接下来李奥瑞克就要班师回朝。而您的守孝期已过,也该将继承王位的事情提上日程……”灰胡子的约拿说到这里,便拿目光去瞟旁边另一个老人。

  于是那人干咳一声,也站了起来——这位老人有着银色的头发和胡须,一身暗金色大袍子,带着七神宝冠,看起来一丝不苟,只是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尊庄严肃穆的雕像。

  这人是七神在人间的代言人,七神大祭司,也称之为七神教宗。此人自从成为教宗,却褪去凡名,象征着舍弃了凡间一切,只尽心尽力的侍奉神灵。因此不管是谁,都只称呼为“教宗”或者“教宗大人”。蒂维丝很不喜欢这家伙,自古以来,这些神棍就是借助神灵的名义横征暴敛,犹如寄生虫一般寄生在国家之上,他们不生产、不纳税、却还收割民众的财富,十分恶心。

  蒂维丝对七神教和教宗的痛恨,尤其是在这次叛乱之后上升到了最高点,因为之前的教宗至少名义上是和皇族一条心的,皇室宣誓信仰七神的同时,教宗和教会势力也效忠皇室,可是这回大贵族叛乱,这帮神棍连个屁都没放!全都摆出了隔岸观火的架势,甚至有传闻说分会那边还在资助尼古拉斯造反。好么!老娘白白养活你们,结果你们却倒打一耙?只可惜教宗势力盘根错节,他们跟大小贵族、官僚阶级、骑士阶级之间都有联系,而且有护教军,还有庞大的教众,蒂维丝靠自己的力量难以铲除他们。

  此时,教宗清了清嗓子,然后用沙哑尖锐的怪声音说道:“公主殿下,您可知,李奥瑞克已经是公爵了?”这声音与他庄严肃穆的形象形成了极大反差。

  蒂维丝说:“废话,我封的他!”

  “糊涂,糊涂!”这老人感叹起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殿下啊!我知道你想拉拢这位北伐军统帅,可你又何必早早封他为公爵?他在野狼城时候就当了公爵,现在他立下了平叛的大功,还怎么封他?难道说再把海盐城、学士城也都封给他吗?还是说直接让他当摄政王?殿下,李奥瑞克已经功高盖主了。”

  蒂维丝问道:“那你们想怎样?”

  那教宗便说道:“我们并不想怎样,只是担心殿下不能顺利继位!只是担心李奥瑞克动什么歪点子!只是担心国祚危难,纳什鲁特家族的皇位有易主的危险!”他三句话一句声音大过一句,到最后那尖锐的嗓门仿佛鬼叫一般,刺得人耳膜疼。

  蒂维丝一听这话就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呛道:“教宗大人!你现在担心起国祚来了?怎么先前大贵族叛乱的时候你不担心呢?那会儿你人搁那去了?我怎么瞧不见你呢?”蒂维丝气得说出了方言。

  教宗眉头一皱,用尖锐的嗓子回答道:“那时候我倒也是担心的,只是一来叛贼势大,我一个糟老头子纵然有心杀敌,却也无力回天;二来尼古拉斯花言巧语诓骗了我,我本以为他这大学士是个忠厚长者,便掉以轻心了。”

  蒂维丝雄才善辩,立刻讥讽道:“哦?大贵族叛乱的时候你就‘我一糟老头子有心杀敌无力回天’,怎么到李奥瑞克这了,你就支棱起来了?怎么着,是李奥瑞克不如大贵族能打?还是您返老还童了啊?”

  教宗气得老脸通红,却说不出话来。这老人或许脸皮厚,但绝对没有蒂维丝头脑清晰,能言善辩。而就在这时候,蒂维丝的表伯竟然出来打圆场,那灰胡子的老人笑着说道:“公主殿下,教宗是有苦衷的,我相信教宗这么忠诚善良的人,不会做背叛我们的事情,呃,当务之急不是这个,殿下啊!李奥瑞克过几天就要回到望北城了,您打算怎么安排他呀?”

  蒂维丝说:“李奥瑞克北伐蛮子,开疆拓土;南平叛乱,稳固江山,他为帝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我愿在他公爵的基础上,再封他高原摄政王,将来与我共同管理这个国家。”

  一听这话,表伯约拿和教宗大人都脸色一黑,在场的其他贵族和官僚们的表情也不好看。此时表伯开口说道:“公主殿下啊,如果您加封他为摄政王,那……那是不是还要给他土地呢?”

  蒂维丝说:“当然要给。”

  “给多少?”

  “按照皇室传统,李奥瑞克打下来的土地之中,六成归他,四成归我。”

  众人面面相觑,交头接耳。约拿一脸苦涩,说:“四成归他,六成归我们?但李奥瑞克还有野狼城的封地呢!”他说着焦急的掏出一卷地图,匆忙铺在桌上,用颤抖的手指在地图上圈圈画画,片刻之后约拿惊恐的叫道:“殿下,不行啊!若是六四开的话,算上野狼城的封地,那李奥瑞克这个摄政王拥有的土地就比我们皇族的还多了!臣子的封地比王还多,世界上岂能有这样的道理?”

  蒂维丝微微皱眉,一脸淡然笑容,说:“可那是人家亲手打下来的呀!我又没一起打仗,甚至没出钱,相当于我们什么都没做,却还能他六四开,这不是很赚吗?”

  表伯约拿大声说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殿下您还不懂,若是君王的土地比封臣还少,那封臣就不是封臣,王也不是王了!”

  蒂维丝冷笑——她怎么可能不懂这样的道理?只是她不在乎罢了。

  蒂维丝要的是国家强盛和光复故土,而不是在无休止的政权内斗上自我消耗。正因如此,她所做的许多决策,会让这些传统的贵族们感到不满。

  此时,那个教宗忽然说道:“六四开听起来也能接受……”

  约拿朝着教宗大声叫道:“哪里能接受了!那可是纳什鲁特家族的土地!”

  教宗抬起手来示意他安静,继续说:“但如果李奥瑞克连那四成都不想给你呢?公主殿下,您有没有想过这种可能?”蒂维丝坦然说道:“李奥瑞克是忠义过人的英雄,不会做那种事情。”

  一听这话,在场的众多权贵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太幼稚了!对于一个政客来说,这种想法太幼稚了。

  是的,对于政治家来说,将赌注压在他人的善良上,这是个十分冒险、十分幼稚、十分愚蠢的行为,但是,明知这条道理的蒂维丝仍然坚持自己的判断。她不想再让国家陷入无休止的内耗了,为此她愿意进行一次豪赌。

  蒂维丝相信自己认人识人的眼光,她现在所做的一切决策,都是建立在信任李奥瑞克的人品的基础上的。若不然,她早就趁着李奥瑞克北伐的时候在后方运作起来了。说实话,蒂维丝真的很庆幸自己当时一时冲动前往野狼城这件事情,若非如此,她绝没机会近距离的接触李奥瑞克,两人之间也无法建立起信任的纽带。

  约拿此时叹了口气,用长辈训诫晚辈的语气说道:“恕我直言,您这样的想法,是守不住王位的,蒂维丝殿下!”

  这群蠢货!蒂维丝心中骂道,他们吸了皇室的血还不够,还想着保住皇室然后从李奥瑞克那里吸血!真是愚蠢又贪婪,而且不知天高地厚!李奥瑞克没有在打下望北城之后废了皇室,已经是忠心可鉴了,你们还不满意?皇叔啊,教宗啊,你们手里有几个团啊?怎么敢跟李奥瑞克叫板?就不怕他掀桌子然后把你们全扬了吗?

  必须和他们讲讲道理了。

  此时,蒂维丝开口说道:“你们觉得守住王位重要,还是北伐重要?”

  这话很难回答,因为“北伐”是皇族的统治正义的基础,也是政治正确;然而对于依附于皇族的权贵们来说,若是王位没了,一切也就都没了。

  “都重要,都一样重要。”约拿沉声回答道。

  蒂维丝不置可否,而是说道:“各位,你们应该知道,纳什鲁特家族的国运早就在我父王那一辈就用光了。只是靠着父王殚精竭虑,这才续上了二十年,要不父王为什么早早就离开人世了呢?”

  “我父亲早年的时候不止一次说过,‘皇族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光复故土,他为了这件事情可以牺牲一切——所谓一切,包括生命,自然也包括王位。’”

  “我们家族的祖训是‘带领高原人光复故土’而非在沼泽建立一个万古不变的永恒帝国。”

  “我们被蛮族蹂躏、掠夺、奴役,长达两百年之久,在这两百年间我们没有一次正面击败过蛮族,没有一次重新踏足中土!其间最好的成果,也就是某一年将蛮族打秋风的队伍拦在河谷关,并杀了几百个人而以。我们的军神、大将军、大元帅们的战绩,全都是靠剿匪、平叛还有屠戮卑劣种族得来的,除了阿卡德将军以外,没有人杀过蛮子,没有人。”

  “但李奥瑞克做到了。”

  “李奥瑞克不光狠狠教训了蛮子,还夺下了野狼城,杀了四大蛮王之一的乌鸦王,占据了大片的中土肥沃平原。”

  “在场诸位有谁敢自比李奥瑞克之武艺,或是认为自己的智谋在他之上吗?”

  蒂维丝说到这里特意停顿了许久,在场众人鸦雀无声。

  她点了点头,继续说道:“由此可见,李奥瑞克和他的北伐军,是如今光复故土的唯一希望。”

  “既然如此,我辈就该珍惜这个机会,将一切的人力物力和政治资源往他身上倾斜,而非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背地中伤他,只有与之同心协力,才能完成光复故土的伟业。反之,我辈就会走入万劫不复——你们在座的各位,有谁能站起来说一句,‘我的脖子比乌鸦王还硬’?”

  此言诛心,下面的人都纷纷倒吸凉气。

  “且不说李奥瑞克是个忠义的英雄,就算退一步说,他是个雄心勃勃的野心家,他也是个高原人!只要他能扛起光复故土的大旗,我就可以禅让王位,就如同当年北疆王之子凯罗陛下将王位禅让给初代纳什鲁特皇族一样——有何不可?既然高原先王能禅让,那我辈效仿祖先,难道就成了大逆不道?”

  蒂维丝看着眼前这些沉默的、麻木的权贵们,说:“如果保王位和光复故土这件事情冲突,任何一个高原人的子嗣都应该选择后者。”

  “好了,我话说的已经够明白了——散会!”

  “慢着!”约拿大声喊道。

  我就知道这些家伙不会善罢甘休,蒂维丝瞪着自己的表伯,说:“大伯还有什么事情?”

  “听我说!”约拿站在桌前环视四周,确保所有人都在看着他。

  约拿·纳什鲁特说道:“殿下!先王遗愿就是让您保住王位,保住纳什鲁特家族!难道您还未继位,就不听他的话了吗?”

  蒂维丝早就料到了他会拿这件事情来说,于是说道:“约拿大伯,我当然是听父王话的,我也没有将皇位拱手让人,只是对于安排李奥瑞克这件事情上,我或许会有一些和父王不同的见解。”

  “按照你的安排,李奥瑞克只要进了城,皇室就保不住了!就算保住了,也只能是个空壳子!”约拿愤怒的说道,“这样也算是遵照先王的遗嘱吗?”

  妈的,空壳子也好过坟头子啊!蒂维丝恨不得一刀捅死这个弱智,你真当李奥瑞克是吃素的呢?我只是说他忠义,可没说他是个孬种啊!真把他逼急,三天之内改朝换代,皇城血流成河,哪怕一天办十场葬礼吃席也能吃到明年。

  “那你想怎么样?”蒂维丝不耐烦的问道。

  约拿指着蒂维丝大声说道:“我要你遵照先王的遗嘱,你这不孝之子!”

  “放肆!”蒂维丝拍案而起。

  约拿先是被震得后退一步,旋即跟教宗对了个眼神,一咬牙,大喊道:“请训诫棒!”

  什么?训诫棒?一听到那个名字,蒂维丝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这也不怪蒂维丝胆小,事实上,“训诫棒”对于所有的高原皇族来说,那都是听到名字就会做噩梦的存在。

  训诫棒这东西,在高原皇族的历史上,训诫棒这个东西只出现过两次,而且都是在五百年前。第一次创造这个东西的人,是高原人史上有名的暴君:坦格斯王。

  坦格斯王残忍暴虐,却也能征善战,打下了大片江山——此人功过几何自有历史定论,姑且不说,主要说的一点,是他有一群坏儿子。

  话说这群儿子有多坏呢?首先,他们是一群酒囊饭袋,手上拿不住宝剑,肚里盛不下墨水。其实吃喝嫖赌抽那是轻的,坦格斯王不介意孩子们玩乐,毕竟他自己也喜欢声色犬马。重点是,这帮孩子还不团结,全都自私自利,坦格斯王稍微感冒一下,就开始明争暗斗的抢夺继承权了。后来坦格斯骑马摔坏了腿,这帮熊王子更为放肆,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诬陷告状、下毒暗杀……最后搞死了两个弟弟和一个姐姐。

  这一幕让坦格斯王极其悲愤,心想:兄弟之间怎么能手足相残?而且你手足相残也就算了,手段怎么能这么捞比?别说我这个国王,连他妈太监们都能把你那点小九九盘个明明白白。这群废物弱智!就算是最后活下来的那个,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啊!这种家伙怎么能守住我辛苦打下来的家业呢?

  不行,我不能就这么死了!

  于是,坦格斯王就用生命最后的一点时光、点灯熬油的撰写了一本:王子训诫章。其中详细写着作为一个王要做的事情,还有国王应有的品质,以及国王必须遵守的章程等等。从后世的角度来看,这本书写的是真不错!坦格斯王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写出来的东西不光有暴君时候的杀伐决断、凶狠霸气,也有暮年时候总结的人生经验、仁厚之道,两者相辅相成,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国王教科书”,蒂维丝和她父亲都曾好好品度过此书,受益良多。

  但问题是,教科书好,不代表学生就厉害啊!要不然学生们用着全是大师文章组成的教科书,怎么有的清北,有的留级呢?

  由于是选王位继承人,所以学生的是不能换人了,所以还得有一个严师才行。

  坦格斯王就找了一最为严厉也最有忠诚的戒尺嬷嬷,说:“嬷嬷,等我死后你就替我管教这帮逆子!就按照我写的书来管教便好。”

  嬷嬷听完摇头,说:“陛下,恕老奴才做不到啊!”

  坦格斯王问道:“为什么做不到?”

  嬷嬷就说:“您还在的时候,我可以假借您的威严来训诫王子们,可您若是去了先祖英灵殿,我不就成了一个没人理的糟老婆子?我去训诫王子,还不让他们一剑杀了?”

  这话有道理。于是坦格斯王一咬牙,说了一句历史上著名的狠话。

  “那你就把我的大腿骨做成一根棒子!若是王子不听我的遗嘱,便以棒训诫,打到他听话为止!我不信这帮逆子还敢动我的遗骨!”

  坦格斯王这活儿整的果然好用,等他死后,便有四位王子作乱,争夺皇位,届时嬷嬷将四人请来屋中,然后掏出他们老爹的大腿骨将四个小哔宰治一顿暴打!打得四人哭爹喊娘,重新做人,自此以后天下太平,兄弟和睦,坦格斯王朝又延续了很久很久。

  自此,历史上就出现了训诫棒这个东西。后世还有一位高原国王效仿祖先,死前命令人将自己的大腿骨做成训诫棒来训诫王子。然而他的王朝并没有因此延续太久,因为他是死前就有骨质疏松,打了没两次棒子就折了,就训诫的很不到位了。

  总之,此物有两个特点:

  第一,奉先王之遗命,训诫不肖子孙。

  第一,材质必须是先王大腿骨!

  故事讲到这里,诸位应该也能理解,为什么“豪气不输男子”的蒂维丝听见训诫棒之后这么慌张了。

  接下来的事情果不其然,只见约拿的人从一个黑色锦盒中,取出了一根大腿骨那么长的灰白色棒子。

  那便是由老国王的腿骨制成的、高原人的“尚方宝剑”!

  训诫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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